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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巡察期间突发信访事件处理预案》的通知

2025-04-18 17:10     来源:贵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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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加强巡察组巡察期间我局突发信访事件处理,现将《巡察期间突发信访事件处理预案》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港市财政局 

2025418


巡察期间突发信访事件处理预案


根据委巡察组工作要求,为做好委巡察期间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正常秩序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好信访人员稳控工作,确保不出现非法信访及群体性事件,努力实现零上访。

二、组织领导

成立巡察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春副局长

副组长:蓝绍营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蓝绍营(联系电话:4551366)兼任,具体负责巡察期间我信访联络、综合协调、应急处置等工作。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全面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解散。

三、建立信访报告制度

在巡察期间,一旦发生群众信访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报。认真落实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制度,减少环节,提高时效。同时,要做好信访案件处理后情况的反馈报告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

重点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着重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待不合理诉求要答复清楚,能坚持是非,细致引导,采取相应稳定措施,确保信访工作健全完善,预警机制明显,情况底数掌握,把各类信访突出问题的妥善处理和化解工作落到实处,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五、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值班接访制度。对群众上访做到随时接待、随时处置,并限期解决或妥善答复,跟踪问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化解矛盾。加强与巡察组信访工作小组的联络配合,按照巡察组要求,协助做好非巡察受理范围来访的接待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巡察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信息畅通,并建立工作记录台账

(二)应急保障

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均为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队伍成员,随时接受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

七、责任追究

巡察期间,凡发生迟报、漏报,推诿扯皮,处理不及时,造成重大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情节重大的,将依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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