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金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桂平市金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事项予以审核的请示》(金海报〔2025〕4号)收悉,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及终止工作指引(试行)》(桂金监贰〔2022〕8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具体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注册资本由原3000万元增至4500万元。增资后法人股东广西桂平市艺龙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占股100%不变。
二、同意你公司修改公司的章程。章程第二章第四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鑫炎·凤凰城3#-104号商铺,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桂平市西山镇西山村12队田湾浔州路177号三叶草酒店402房。第四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变更为:4500万。
三、自发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市场监管登记变更手续。
四、自变更登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登录广西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监管信息系统更新有关信息。
贵港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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