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5〕22号)的要求,贵港市财政局将开展贵港市2025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安排,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持续加强我市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规范单位财务行为,提升我市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
本次检查聚焦会计信息质量,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其中,监督检查对象为国有企业的,要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移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行政机关处理。
本次检查有关单位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延伸检查相关年度、相关资料、相关单位。
三、检查对象
(一)贵港市司法局
(二)平南县人民法院
(三)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
(四)贵港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联系方式
单位:贵港市财政局
电话:0775—4568431、4564307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02号
邮编:537100
邮箱:ggcajd@163.com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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