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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

2026-01-20 17:30     来源:贵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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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市供销社,市直各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夯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桂财资〔2026〕3号)工作要求,现就编报我市2025年度国有企业和集体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以下称决算报告)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本市所辖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本市所属各级城镇集体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均应按本通知规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并向财政部门报送决算报告。

(二)决算报告基本填报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企业集团母公司除编制本级报表外,还应编制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汇总(合并)单位应全级次上报纳入汇总(合并)范围的企业。

二、报送内容 

(一)各企业报送内容包括:1.封面、2025年度合并的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2.合并和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合并及企业集团所属各级子企业的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的电子文档。3.企业集团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对集团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中介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须同时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账务处理、账务调整意见或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以上文档及数据均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离线版)填报。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报送内容包括:1.封面、2025年度汇总的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按以上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后加盖本单位公章;2.汇总和全部单户企业电子数据、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3.本辖区城镇集体企业决算报表电子数据、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文档。

(三)市供销社报送材料清单参照上述第(一)点内容。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2025年度决算报告纸质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其中决算报表金额以“万元”为单位印制;相关电子数据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离线客户端填报并逐级汇总,审核确认后导出电子数据的jio文件报送至贵港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相关软件及报表参数请到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主页的下载中心下载(更新的参数另行通知)。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市供销社、市直各国有企业应于2026年3月13日前完成决算报告上报工作。

报表填报口径、具体要求等业务问题请联系贵港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艺森,4551890,13977597625(微信同号)。

贵港市财政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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